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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成都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22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中等职业学校、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学改革创新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中等职业学生技能训练,提高技能水平,服务成都区域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成都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成都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汽车、计算机、旅游职教集团及相关专业公共实训基地。

二、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参照2010年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置项目,结合成都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大类专业设置情况,设定本次竞赛项目。

(一)基础课类

个人项目:英语口语技能

(二)交通运输类

1.团体项目:汽车保养

2.个人项目:(1)汽缸筒测量;(2)单缸活塞拆装;(3)故障诊断。

(三)信息技术类

1.团体项目:园区网络互联及网站建设

2.个人项目:动画制作

(四)旅游类

1.个人项目:茶艺

2.团体项目:前厅服务

其中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和旅游类的个人项目同时举行教师竞赛,各项目的具体竞赛方案及竞赛安排近期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

成都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专业教师和在籍学生,凡开设相关专业的学校均应组织教师和学生参赛。

四、评奖办法

大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获奖团体和个人由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得个人奖励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一、二、三等奖人数分别按照参赛总人数的10%、20%和30%设置。

五、竞赛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在2011年2月至2011年4月10日前完成,在初赛基础上组队参加全市统一的决赛。

全市统一决赛由汽车、计算机及旅游职教集团及相关公共实训基地负责承办,时间在4月15日至4月20日,邀请行业企业、用人单位观摩比赛。

六、竞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充分认识技能大赛是促进师生交流,提高中职学校技能训练质量、提升中职学校形象的良好平台。

(二)各中职学校应结合学校专业实际情况,拟定本校竞赛方案,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市)县教育局应加强对所属中职学校初赛的指导,以确保初赛顺利进行。同时各中职学校要认真做好参加市上决赛选手的推荐选拔工作,创造条件让选拔出来的优秀选手以最佳状态参加比赛。

(三)具体承担大赛任务的有关职教集团和公共实训基地要积极配合大赛组织委员会,创造良好的比赛条件,为大赛的成功举办提供有力的支持。

附件参考:2011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医药卫生类临床基础护理操作项目实施方案.doc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上一条:2014年我校各专业学生技能大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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